更新時間: 2017-01-20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基坑工程質量安全,強化本市基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在建工程及相鄰建構筑物、地下管線、道路等安全,貫徹落實《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2016年市安質監總站對本市在建的基坑工程質量開展了專項檢查,檢查情況匯總如下:
一、檢查概況
本次基坑檢查共抽查了24個項目,基坑開挖深度在5.0~18.75m,基坑支護類型包括直接放坡開挖、鋼板樁、SMW工法、水泥土攪拌樁重力壩、鉆孔灌注樁排樁、地下連續墻支護等方法。
基坑工程質量專項檢查內容主要為:基坑施工實體質量和內業資料、基坑圍護設計圖紙和計算書、基坑監測資料和現場監測點布置、監理單位工作質量等。檢查中對部分工程的圍護樁進行了實體鉆芯檢測,另外對現場的監測數據進行了實測比對。
本次被查單位共涉及建設單位24家、施工總包單位21家、監理單位24家、監測單位19家、基坑圍護設計單位12家。工程類型包括居住建筑14個、公共建筑9個、工業建筑1個。
檢查中共開具了15張整改單。涉及建設單位2家、圍護設計單位2家、監測單位5家、監理單位9家、施工單位10家。
二、總體評價
(一)本市在建基坑工程的參建單位能重視基坑工程的質量安全,關注基坑周邊環境的保護和監測。將圍護設計和施工方案進行專家評審、委托基坑圍護專項設計、委托基坑監測等工作得到全部落實。
(二)基坑總包單位責任制得到落實?;訃o、挖土、降水、支撐等各個部分基本實現統一協調管理,基坑工程的質量安全總體上得到控制。
(三)檢查中仍發現部分基坑工程存在較為嚴重的質量問題,特別是基坑圍護樁隱蔽工程的質量、按圖施工、監測數據真實性等方面有待進一步加強。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不按設計圖紙要求組織施工,個別項目嚴重違規超出規劃用地范圍。
新建龍柏街道908街坊1/3丘、8/3丘宗住宅項目基坑外輪廓線向南擴大約20m,地下室面積擴大約1600m2,超過規劃紅線,且未辦理相關建設程序變更手續。現場支撐施工布置與圍護設計圖紙支撐平面不一致,基礎設計圖紙與審圖通過的圖紙也不相符。
青浦區香花橋街道E-04-01地塊項目采用直接放坡開挖,施工現場放坡坡度明顯大于設計值,二級放坡平臺寬度小于設計要求,導致局部出現裂縫。
有的項目放坡邊線超出規劃紅線范圍。
(二) 抽檢的部分項目圍護樁的施工質量差,不符合設計要求。
本次基坑專項檢查中,對部分工程的施工質量進行了實體檢測抽檢,包括:①水泥攪拌樁強度和長度檢測;②鉆孔灌注樁砼強度、樁身完整性和鋼筋籠長度檢測。檢測結果主要如下:
從本次檢查結果看,水泥攪拌樁的質量總體不容樂觀。有2個項目的攪拌樁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凱迪拉克風體驗中心項目水泥攪拌樁施工的樁長比設計樁長短1.36~1.46m,樁身強度為0.09~0.38MPa,不符合設計要求的大于0.8MPa。金山區朱涇鎮A29-01地塊商品房項目水泥攪拌樁施工的樁長比設計樁長短1.41m。真北路2251號商務辦公中心項目樁身砼強度實測平均強度為22.4MPa,未達到設計要求的C30。
(三)施工現場未按施工組織設計合理施工,施工質量不符合規范規定。
有的工程施工專項方案中為分二塊開挖,實際開挖的次序與施工方案不一致,未考慮先后開挖次序可能給工程造成的不利影響。
有的項目施工中重力壩壓頂板寬度小于壩體寬度,壩體內鋼管與壓頂板未能形成整體。
少數項目由于施工場地限制,坑邊和施工棧橋板上堆放鋼筋,堆放的荷載重量超過圍護設計方案限值。
檢查中發現,部分項目施工中對坑內臨時邊坡坡度未嚴格控制,未考慮可能給工程質量安全帶來的隱患。
有的項目鋼立柱與支撐的連接節點差,不符合圖紙要求。
(四)不按規定的工藝組織施工,導致圍護體的質量差。
虹橋鎮龍柏社區S110201、S110202地塊商業項目地下連續墻體垂直度有二幅墻超過設計要求的1/300,施工記錄中無槽壁刷壁次數。檢查時未能提供地連墻墻底后注漿記錄。
有3個項目水泥攪拌樁采用“二噴二攪”工藝,不符合規范要求的“二噴三攪”,導致攪拌樁樁體強度差且不均勻。
有的項目鉆孔樁的成樁施工時泛漿高度不夠,導致樁身頂部砼質量差的現象較普遍存在。
有的項目三軸攪拌樁和H型鋼的垂直度控制小于1.5%,不符合規范規定0.5%。
(五)基坑降水施工不規范,未嚴格執行本市防治地面沉降對降水的規定。
在本次檢查中,有的項目施工減壓降水,降承壓水記錄中,無水量計量和回灌記錄,不符合《上海市地面沉降防治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有的項目降水井管由于挖土作業的保護不夠導致破壞多,未及時進行補設。
(六)基坑驗槽不符合要求。
部分項目不重視地基驗槽工作,中郵普泰通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改建項目驗槽記錄中反映的基坑底部土層均為褐黃色粉質粘土,驗槽記錄明顯不真實。
(七)監理工作不到位,對施工現場控制不力。
1、監理對發現的質量問題處置不力,未嚴格履行監理報告制度。
檢查中發現的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問題,如基坑超越規劃紅線、攪拌樁不按規定的工藝施工、地下連續墻體垂直度超過設計要求、地下連續墻施工無槽壁刷壁次數、放坡坡度不足、SMW工法施工垂直度超出規定、基坑施工次序不符合要求等,監理在日常工作中未及時要求現場整改,反而在分項工程驗收時按合格通過。
本次檢查中,有的項目個別水泥土攪拌樁試塊強度達22.7MPa,試塊強度明顯失真,反應了監理單位對試塊的見證取樣不到位。
2、監理規劃和細則內容無針對性,對隱蔽工程的旁站不到位。
部分項目監理規劃和細則內容無針對性,反應了現場監理人員的業務能力不足,對關鍵部位抓不住關鍵重點。
監理對鉆孔灌注樁、水泥攪拌樁等地基施工的旁站不到位。本次檢查抽芯檢測均存在質量問題的工程項目,經抽查監理旁站記錄,大都內容不全。
3、少數監理人員未履職到崗
有的項目基坑開挖總監未簽署開挖令,土建監理員無上崗證。有的項目監理日記總監未審核簽字,砼旁站記錄中不是土建監理簽字,而是安全監理簽字。有的項目總監未到崗履職,工程開工令簽字由他人代簽,也未蓋執業章。
(八)部分項目設計計算內容不完整,隨意變更設計方案,降水設計內容深度不足。
在本次檢查中,少數項目基坑計算內容不完整,如缺少支撐強度、工法樁或鉆孔樁樁身內力計算、抗滲流計算、立柱承載力計算等。
盤古天地項目由于場地不足卸土寬度由原設計的13.5m減小到6m,設計未經驗算符合即同意施工修改變更。圖紙采用一道支撐,而計算書采用兩道支撐驗算,兩者不相吻合。
基坑降水設計總體上沿襲過去習慣,尚未完全執行和落實《上海市建設工程基坑降水管理規定》,內容和深度不完整。
有的項目基坑設計缺少基坑已有周邊廠房的監測報警值。有的項目現場未建立設計修改文件臺帳和現場服務記錄。
(九)現場監測成果的質量不高,少數項目存在編造虛假監測數據現象。
1、監測數據不真實,資料管理混亂。
新江灣城C5-8地塊項目,檢查時鋼筋砼支撐中無軸力測試元件,而監測單位上海海洋地質勘察設計有限公司的監測報表中第27次ZC1支撐軸力為780kN。位于圍護體頂部測點Q5~Q8下沉2.6~10.1mm,而坑邊建筑物測點F1~F7反而上抬2.7~8.2mm。
新建龍柏街道908街坊1/3丘、8/3丘宗住宅項目監測單位上海立勝工程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的報表中有6個支撐斷面軸力測試值,現場檢查只有3個斷面有軸力計,但不具備測試條件,監測數據明顯失真。
崇明縣城橋鎮04、05單元0508C-03地塊住宅項目,監測報表中2016年10月8日與10月31日測斜孔cx2、cx3本次變化量完全相同。2016年10月4日與10月20日測斜孔cx2、cx3本次變化量完全相同。數據不可信。
2、監測單位超越資質承接業務
中美信托金融大廈項目基坑開挖深度18.75m,為一級基坑,而該項目基坑監測單位上海第一海洋地質工程有限公司的資質為乙級,超越資質等級承接業務。
3、監測報警值無依據或漏項
有的項目地下管線報警值設計要求10mm,監測方案中管線垂直位移報警值為20mm。
有的項目設計要求支撐軸力報警值為3000kN,監測報表報警值為2100kN。
有的項目缺少基坑周邊已有廠房的監測報警值。
4、監測測試未按規定檢定或自檢。
本次檢查中有3個項目無監測巡視記錄表。有5個項目測試儀器與檢定證書不一致或儀器檢定證書已過期。
部分項目未見水準點聯測及水準儀i角檢查記錄。
5、監測質量責任制未落實
有的項目監測點保護不夠,破壞嚴重,影響測試總體質量。有的項目方案與現場監測點布置差異大。有的項目監測報表中無測試、計算、校核人簽字,有的測試人員與報表人不是同一人。測量原始記錄人員簽字為打印。
四、處理意見
對本次基坑工程檢查中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項目責令改正,對其中存在嚴重問題的責任單位給予通報批評(見附件),并將按相關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對違規單位和個人將作為監管重點,加大監督檢查頻次和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基坑工程的管理規定,對近期基坑工程所暴露的問題,基坑設計、施工、監理、監測等單位要進一步加強質量控制和責任落實。
(二)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要加大基坑工程的日常巡查力度。
(三)對檢查中存在違規行為的項目要加強跟蹤檢查,消除隱患。